Guides • 發表於 2026 年 10 月 16 日

馬來西亞管理費與償債基金是什麼

馬來西亞分層房屋的管理費與償債基金:管理費怎樣按份額單位分攤、償債基金 10% 的規定、各自用在哪裡、遲付會怎樣,附算例。

馬來西亞管理費與償債基金是什麼

先說答案

在西馬買公寓或其他分層房屋,除了房貸,每月還要付兩筆錢:

  • 管理費(Charges): 用於公共產業的日常運作,例如清潔、保安、電梯、照明、園藝、管理和建築物保險。
  • 償債基金(Sinking Fund): 儲起來應付偶爾才有的大開銷,例如重新油漆整棟樓或更換老舊裝置。

按《2013 年分層管理法令》:

  • 管理費 按每個單位的分配份額單位比例 分攤。
  • 償債基金是 管理費的 10%。業主在大會上可以定得更高,但不能更低。
  • 兩者都要 在交付空屋之後、並開立規定賬戶之後才可以收取。

僅舉例:某單位管理費每月 RM 300,償債基金至少 RM 30,合計每月 RM 330。貸款方面可用貸款計算器。

各自用在哪裡(白話版)

把一棟分層建築想成業主共同擁有的小鎮。管理費是小鎮每月的運作開銷,償債基金是小鎮為將來重鋪道路而存的儲蓄。

管理費一般包括:

  • 保安和門禁系統。
  • 公共區域清潔和垃圾收集。
  • 電梯保養和維修。
  • 公共區域的水電。
  • 園藝和泳池保養。
  • 建築物保險。
  • 管理處和管理公司的費用。
  • 公共產業的日常維修。

償債基金只能用於資本開支。 法令限定用於:

  • 油漆或重新油漆公共產業。
  • 為公共產業購置動產。
  • 更新或更換裝置裝置。
  • 提升和翻新公共產業。
  • 管理機構認為必要的其他資本開支。

兩筆錢分開存放在不同賬戶,是為業主以信託方式持有的,不是發展商或管理公司的收入。

誰來定、誰來收

分層建築一般經過三個階段:

階段誰管理時間
發展商管理期發展商從交付空屋到聯合管理機構成立
聯合管理機構(JMB)業主與發展商共同在第一次常年大會時成立,不遲於首次交付空屋後 12 個月
管理機構(MC)業主分層地契發出、MC 成立後

發展商管理期內,發展商把管理費和償債基金分別收進不同賬戶。JMB 成立後,由它在大會上決定以後的管理費和償債基金。業主有投票權,所以出席大會很重要。

份額單位:為什麼兩個單位付的不一樣

管理費不是平均分攤,而是按分配份額單位分攤。份額單位是給每個單位的一個數字,反映面積和型別。單位越大,份額單位越多,付得越多。附有附屬單位(例如停車位或儲物間)的單位,份額單位也可能較多。

實際上,很多建築以"每平方尺每月多少錢"報價,意思一樣,只是講法比較簡單。比較不同建築時要比較同樣的東西:費率、包括什麼、有哪些設施。

算例:RM 500,000 的公寓

和 DSR 指南用同一套假設:房價 RM 500,000,貸款 90% 即 RM 450,000,30 年,假設年利率 4.2%。利率只作說明。以下管理費數字只是例子,不是任何建築的報價。

每月管理費(舉例)

專案例子
單位面積900 平方尺
管理費,以每平方尺 RM 0.35 為例每月 RM 315
償債基金,管理費的 10%每月 RM 31.50
付給管理層合計每月 RM 346.50
每年RM 4,158

和房貸放在一起看

每月開銷金額
房貸月供約 RM 2,201
管理費和償債基金(舉例)RM 346.50
合計約 RM 2,548

管理費不是債務,所以不算進 DSR,但你每個月照樣要付。以到手薪水 RM 5,000 計算,單是月供約佔 44%;加上例子中的管理費,實際花在房子上的約佔 51%。

業主投票提高償債基金(舉例): 如果大會把償債基金定為管理費的 15%,上面的單位就要付 RM 47.25,而不是 RM 31.50。法令允許定得更高,但不能低於 10%。

遲付(舉例): 如果 RM 346.50 遲付,法令規定利息上限為每年 10%。一個月的金額算下來很少,約每月 RM 2.90,但一再遲付會收到正式通知,最終可能被起訴或被告上分層管理審裁庭。

遲付會怎樣

按法令:

  • 管理費和償債基金須在通知後 14 天內付清。
  • 遲付要付利息,上限每年 10%。
  • 管理機構可以發出書面通知,給予至少 14 天付款。
  • 仍然不付的話,可以通過法庭或分層管理審裁庭以債務追討。
  • 無合理理由不遵從通知屬於違法,按法令可被罰款、監禁或兩者兼施。

買二手單位時,完成交易前應向管理處索取賬單,確保欠款由賣方付清。

買之前要檢查什麼

新房

  • 預估每平方尺管理費,以及發展商說包括哪些專案。
  • 你單位的份額單位,列在單位附表裡。
  • 預計何時交屋,因為管理費從那時開始。見 VP。
  • 設施:設施越多,運作成本通常越高。

二手房

  • 管理處發出的賬單,證明單位沒有欠款。
  • 最新的經審計賬目和償債基金的數額。舊建築的償債基金太少,將來可能要額外徵費。
  • 近期大會的會議記錄:計劃中的工程、糾紛、費率調整。
  • 建築狀況:電梯、屋頂、外牆、停車場。
  • 住戶規則,例如裝修、寵物或短租方面的規定。

常見錯誤

  • 只預算了房貸,忘了每月的管理費。
  • 比較管理費時沒有比較包括什麼。
  • 以為管理費越低越好;其實可能代表償債基金太少,將來要額外徵費。
  • 不出席大會,之後才對調高費率感到意外。
  • 買二手單位沒檢查有沒有欠款。

相關名詞

簽約前再確認

這篇說明《2013 年分層管理法令》下管理費和償債基金一般怎樣運作,該法令適用於西馬和納閩。這不是法律意見,每棟建築的費率和規則各不相同。簽約前請索取最新的管理費賬單和賬目。想了解某個具體專案,可以 WhatsApp Shyan Yee(REN 46305,IQI Realty):+60 17-279 8932。

常見問題

管理費和償債基金有什麼分別?

管理費(《2013 年分層管理法令》稱為 Charges)用於公共產業的日常運作,例如清潔、保安、電梯和保險。償債基金是儲起來的資本開支,例如重新油漆建築物、更換裝置裝置或提升公共產業。

馬來西亞的償債基金是多少?

按《2013 年分層管理法令》,償債基金等於管理費的 10%。聯合管理機構或管理機構可以在大會上定更高的比例,但不能少於 10%。

管理費怎樣計算?

管理費按每個單位的分配份額單位比例分攤。份額單位會考慮單位的面積和型別。實際費率取決於該建築的運作成本,所以每棟樓都不同。

什麼時候開始付管理費?

從交付空屋(VP)開始。按《2013 年分層管理法令》,在開立賬戶並交付空屋之前,任何人都不可收取管理費或償債基金。按標準 H 表格,發展商通知後 30 天的"視同已交屋"也算。

不付會怎樣?

須在通知後 14 天內付清。遲付要付利息,法令規定上限為每年 10%。管理機構可以發出通知,然後通過法庭或分層管理審裁庭追討;無合理理由不遵從通知,按法令屬於違法。

發展商可以用償債基金做維修嗎?

償債基金只能用於法令列明的資本開支,例如油漆公共產業、為公共產業購置動產、更新或更換裝置裝置,以及提升公共產業。日常維修由管理費賬戶支付;按標準 H 表格,VP 後 24 個月內的缺陷由發展商負責修理。

Shyan Yee (Yee Woei Shyan), REN 46305

作者

Shyan Yee (Yee Woei Shyan)

REN 46305 · IQI Realty Sdn Bhd · Kuala Lumpur

持牌房產經紀,專注吉隆坡、雪蘭莪與新山的新樓盤。文章內容來自發展商資料與實地看房經驗;價格與政策會變動,購買前請以最新資料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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